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周乃文律师团队以“为您所想,为您实现”为服务理念,多次在竂步、高埗、松山湖、大岭山、大朗、虎门、等东莞区域为当事人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无罪释放。较大程度使犯罪嫌疑人减轻刑罚,并为被劳动教养的人成功解除了劳动教养。 本团队律师服务具体内容包含: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担任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查阅、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在法院阶段,查阅复制案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提出关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并可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欢迎有困难的群众加 QQ好友咨询,或电话咨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患有医学上认定的精神病,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律师在参与刑事案件辩护时,如果遇到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确实患有医学上认定的精神病,应当立即向**机关申请**鉴定,**机关收到申请以后必须进行鉴定,如果未及时进行精神病鉴定,将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产生较为不良的法律后果。因此,为了杜绝冤假错案,刑事律师应当收集犯罪嫌疑人曾经被诊断为精神病的医院病历,住院记录,药物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连同《鉴定申请书》一并提交给**机关予以重新**鉴定。 工作单位: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 周律师服务热线: 在线法律咨询QQ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