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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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2004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东莞市 东城街道 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
  • 姓名: 周乃文律师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供应东莞大岭山刑事辩护律师 关注精神病人犯罪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3-07-01
  • 阅读量:232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
  • 产品数量:1.00 个
  • 包装说明:
  • 发货地址:广东东莞东城  
  • 关键词:

    供应东莞大岭山刑事辩护律师 关注精神病人犯罪详细内容

    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周乃文律师团队以“为您所想,为您实现”为服务理念,多次在竂步、高埗、松山湖、大岭山、大朗、虎门、等东莞区域为当事人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无罪释放。较大程度使犯罪嫌疑人减轻刑罚,并为被劳动教养的人成功解除了劳动教养。
    	本团队律师服务具体内容包含: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取保候审;担任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查阅、复制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在法院阶段,查阅复制案卷,调查取证,参加庭审,提出关于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并可为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进行辩护、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欢迎有困难的群众加 QQ好友咨询,或电话咨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如果患有医学上认定的精神病,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律师在参与刑事案件辩护时,如果遇到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确实患有医学上认定的精神病,应当立即向**机关申请**鉴定,**机关收到申请以后必须进行鉴定,如果未及时进行精神病鉴定,将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产生较为不良的法律后果。因此,为了杜绝冤假错案,刑事律师应当收集犯罪嫌疑人曾经被诊断为精神病的医院病历,住院记录,药物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连同《鉴定申请书》一并提交给**机关予以重新**鉴定。
    	  工作单位: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
          周律师服务热线:
    	在线法律咨询QQ号码:

    http://znwls888.cn.b2b168.com
    欢迎来到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老板是刘主任。 主要经营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是于2004年6月10日经广东省**厅批准成立的事务所。该所的发起人均为*法律专才,业务精通,社会经验丰富,社会关系良好,该所人才济济,业务分工祥细,能够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法律服务。。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刑事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婚姻律师,劳动律师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