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被刑事立案、被刑事拘留、被刑事逮捕,被起诉等刑事困难的时候,您需要稳定心情,找到较专业的刑事律师,周乃文律师是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刑事部的负责人,竭诚为您提供东莞较专业的刑事律师法律服务。周律师服务热线:,在线法律咨询Q; 证人证言的采用:证人证言是证人对自己所感知的案件事实向法庭所作的陈述,证人始终是案件的*三者,证人证言永远不等同于当事人的承认。因此,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有限的,而且这有限的效力也要经过法官的认证,达到内心确信,才能成立,证人在作证时,其证言往往包含一些假性事实,即一些猜测,推断或评价性的东西。法官在判断证人证言时,要将证人证言中的假性事实予以抛弃,保证案件的客观情况,才能予以慎重定案。笔者认为,法官判断证人证言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要认真审查证人的资格。 其次,审查证言内容,从证人证言的**性、客观性、关联性方面予以审查,对证言中的主观分析部分、无关部分、虚假成分予以舍弃。 *三,审查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对证人自身的品德、智力状况、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进行综合判断。 *四,审查证人是否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