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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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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外资企业
    成立时间:2004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东莞市 东城街道 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
  • 姓名: 周乃文律师
  • 认证: 手机未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

    供应分类

    东莞绑架罪取保候审律师 东莞处理绑架罪的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13-07-01
  • 阅读量:181
  • 价格:面议
  • 产品规格:
  • 产品数量:1.00 个
  • 包装说明:
  • 发货地址:广东东莞东城  
  • 关键词:东莞绑架罪取保候审律师,,东莞处理绑架罪较好的律师

    东莞绑架罪取保候审律师 东莞处理绑架罪的律师详细内容

    周乃文律师团队代理众多的绑架罪,多次为涉嫌绑架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罪轻、无罪等精彩辩护。绑架罪的多次刑事辩护经验造就了我们对该罪案件的敏捷的判断能力、精确的把握诉讼核心、在绑架罪涉案证据的攻守驾轻就熟。事实是否清楚,罪与非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无误、诉讼程序是否合法这五个方面直接影响着判决结果,周乃文律师团案件进行流程化管理,优势组合,精耕细作,团队化服务于每一案件,**案件走向成功!我们为您提供法律咨询、律师会见 、法律意见、出庭辩护、方案策划、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死刑辩护。
    	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绑架罪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在绑架罪原有规定基础上增加了一档刑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现行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您正在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身陷囹圄或正在遭受不白之冤被抓的亲人寻求帮助时,你可以联系周律师为其提供取保候审、无罪、罪轻、减轻处罚、缓刑等优质服务。周律师永怀感恩与敬畏之心,通过帮助别人来帮助自己,通过成就他人来成就自己的品牌。希望更多的当事人有幸得到本律师团队的帮助。 欢迎广大有需求的群众走访本所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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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
    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浩宇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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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市东城区旗峰路,老板是刘主任。 主要经营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是于2004年6月10日经广东省**厅批准成立的事务所。该所的发起人均为*法律专才,业务精通,社会经验丰富,社会关系良好,该所人才济济,业务分工祥细,能够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优质的一条龙法律服务。。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刑事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婚姻律师,劳动律师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